我从来就不是什么良善之辈。
这话说起来难听,可在这吃人的世道里,良善就是催命符。
我做了十六年人人践踏的野草,如今好不容易顶替了别人的身份,住进了这金碧辉煌的太子府,谁要是想把我从这个位置上拽下来,我就让谁死。
太子萧璟珩以为他娶了个任他拿捏的软柿子,却不知道他迎进门的,是一匹喂不熟的白眼狼。
01
我第一次杀人,是在七岁那年。
杀的是我亲爹。
说是亲爹,其实也不过是个把我从人牙子手里买来的赌鬼。他买我不是为了养女儿,是为了养一个能给他洗衣做饭、等他老了能换几个铜板的物件。
我那时候瘦得像根豆芽菜,胳膊还没有烧火棍粗,他却让我每天天不亮就起来劈柴担水。劈不动就打,水洒了也打,有时候不打,就是饿着,一饿就是两三天。
那年冬天格外冷,他在外面赌输了钱,回来的时候浑身酒气,抓起我的头发就往墙上撞。
我额头上的疤就是那时候留下的,到现在用脂粉都遮不住。他撞了几下还不解气,又把我推倒在地上,一脚一脚地踹。我缩成一团,护着脑袋,一声都没哭。
不是不想哭,是哭早了只会挨更重的打。这个道理我三岁就懂了。
他踹累了,倒在炕上呼呼大睡。我躺在地上缓了很久,然后慢慢爬起来,去厨房端了一碗水,从怀里摸出那包藏了很久的耗子药,全倒了进去。
那包耗子药是我从街口杂货铺偷的。杂货铺的老板娘泼辣得很,抓住了偷东西的小贼能打掉半条命,所以铺子里的耗子药就大剌剌地摆在柜台上,没人敢动。老板娘没想到会有一个六岁的孩子,趁她转身称米的时候踮着脚尖把药摸走了。
我把那碗水端到他嘴边,轻声说了句爹你喝水。他迷迷糊糊地接过去灌了下去,翻个身又睡了。
半夜里他开始叫唤,捂着肚子在床上打滚,嘴里发出含混不清的声音。我就坐在门槛上看着他,月光从破窗户纸里透进来,照在他扭曲的脸上,惨白惨白的。
等他彻底不动了,天也快亮了。我把他藏在地砖下面的那几个铜板翻出来揣好,又把他那件还算完整的棉袄剥下来裹在自己身上,头也不回地走了。
走出那条巷子的时候,冬天的第一缕晨光照在我脸上。我想的是——终于没有人打我了。
那年我七岁。
在街头活了两年,学会了讨饭、偷东西、跟野狗抢食。九岁那年被一个姓刘的人牙子收了去,她说我底子好,养两年能卖个好价钱。刘婆子手下有十来个跟我差不多大的小姑娘,都挤在一个破院子里,吃的是馊了的粥,睡的是稻草铺。
我在刘婆子那里待了两年,学会了笑。笑得不张扬也不怯懦,露出六颗牙齿,眼睛弯成恰到好处的弧度。刘婆子说我是她见过最灵泛的丫头,学什么都是一遍就会。
十一岁那年,工部尚书府的管事来挑丫鬟,刘婆子把我们一字排开,从头到脚地让人挑。管事姓周,四十来岁,一脸精明相。她在我面前站定,问我会做什么。我说会扫地、擦桌、端茶、递水。她让我走两步,我就稳稳当当地走给她看。她又让我抬头,我仰起脸,把眼睛里那股子野性收得干干净净,只留下温顺。
“这个孩子我要了。”她说。
我就这样进了工部尚书府。说是丫鬟,其实是粗使丫头,每天干的都是最脏最累的活。天不亮就起来扫院子,下雪天手冻得裂了口子也得继续扫。大丫鬟们指使我干这干那,稍微慢一点就要挨骂。但我没吭过一声,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干得比别人都快都好。
周嬷嬷把我的一切默默看在眼里,有一次我擦完回廊之后她从我身边路过,停了一下,说了句:“是个聪明的。”
三个月后她把我从粗使丫头提拔成了府里大小姐的贴身丫鬟。大小姐叫苏锦华,是工部尚书苏大人唯一的女儿,从小娇生惯养,性子单纯得像张白纸。
苏家待我不薄。虽然是个丫鬟,但是吃穿用度都比以前好了许多。大小姐也不是那种刁钻难伺候的主子,她最大的烦心事就是今天绣什么花样、明天配什么簪子。
我原本想过,就这样在苏府待下去,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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