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六岁那年偷吃了弟弟一块奶糖,被我爸用烟头在脚底烫了三个疤。他用拇指把烟头按灭在我脚心的时候,语气平静得像在教我做算术题——“偷东西就得长记性。记住了没有?”我疼得浑身抽搐,眼泪和鼻涕糊了一脸,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记住了。”他把烟头丢进痰盂里,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烟灰,低头看着蜷在地上的我说:“你不用恨我。我养你,你就得听我的。等你大了你就懂了。”
我没忘。他对我做过的每一件事,说过的每一个字,我都记得。我用了二十六年等一个机会,把那三个字原封不动地还给他。
四十二岁那年,他因为糖尿病足开始截肢。从脚趾开始,然后是前脚掌,然后是整只左脚,然后是小腿——前前后后六次手术,每一次都比上一次切掉更多。第六次手术前夜,他躺在病床上,用那双浑浊的眼睛看着我,问了一个他这辈子从来没问过的问题:“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我把他最爱吃的红富士苹果削好,切成小兔子的形状放在盘子里,端到他面前,用他当年一模一样的语气说了三个字。
“我养你。”
他没有听懂。但他很快就会懂。他会用他余下所有的时间,来懂这三个字到底是什么意思。
一、 烟疤与奶糖
我叫程落。程是我爸的姓,落是落地的落。
我后来问过我妈,为什么要给我取名叫“落”。她那会儿正在厨房里剁猪草,菜刀落在砧板上的声音又闷又重,像有人在地板下面敲鼓。她头也没抬,用那种不带任何感情的声音说:“你爸起的。你出生那天他打牌输了钱,回来看到又是个丫头,说‘又落了个空’。”
又落了个空。
所以我叫程落。我的人生从他输钱那天晚上开始,就被定义成了一场落空。
我们家在镇上老街尽头一栋自建的二层红砖房里,一楼是门面,开着一家永远没什么生意的杂货铺。货架上摆着过期的酱油、受潮的盐、包装袋褪色到看不清生产日期的方便面。我妈守着铺子,我爸在镇上的水泥厂当搬运工,一个月挣的钱还不够他打牌输的零头。
我三岁那年,弟弟出生了。
他叫程实,诚实的实。我爸起的。他说“儿子得实实在在的”,不像丫头,“落了个空”。程实满月那天,我爸在门口放了一挂两千响的鞭炮,红色的纸屑炸了半条街。他把弟弟抱到杂货铺门口,每一个路过的邻居都要被他叫住——“看看我儿子。”他笑的时候露出一排被烟熏黄的牙,眼角的皱纹堆在一起,像一块被揉皱的旧报纸。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我爸笑。也是在那一刻我才隐约意识到一个三岁孩子不该理解的事——他不是不会笑。他只是不对我笑。
程实从小被捧在手心里长大。他喝的奶粉是我妈走三公里路去镇上超市买的进口货,我喝的是米汤。他玩的玩具是我爸从县城百货大楼带回来的遥控汽车,我玩的是邻居家小孩不要了的断腿芭比娃娃。他哭一声,全家人都围上去哄;我摔倒了磕破膝盖,我爸坐在门口抽烟,眼皮都不抬一下。
但这些都不算什么。
真正让我记住一辈子的,是六岁那年夏天。
那天是程实的三岁生日。我爸破天荒地没去打牌,中午从厂里回来的时候手里拎着一袋大白兔奶糖,就是那种白色包装纸上印着一只蓝色兔子的奶糖,镇上供销社卖五毛钱一袋,平时我们家从来不买这种东西。他把糖放在桌上,对我妈说:“给实实过生日用的,你收好。别让丫头偷吃了。”
我妈把糖放进了碗柜最上面那层。我站在厨房门口,看那袋糖的位置——碗柜顶上,我踮起脚也够不着。
那天下午,程实午睡醒了,我妈给他剥了一颗糖。他含在嘴里吃了半颗,剩下半颗黏糊糊地吐在地上,说“太甜了,不好吃”。然后跑出去跟邻居家小孩玩泥巴了。
我蹲在门口,看着地上那半颗沾满灰尘的奶糖。
它被吐在门槛和地面之间的那条缝里,已经有点化了,软塌塌的塌成一滩,上面粘着几根狗毛和一粒沙子。我盯着它看了很久,然后趁我妈进厨房烧水的空档,把它捡起来,用袖子擦了两下,塞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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