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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恶魔合租,他嫌我脏把我扔进了洗衣机

爱说话的小包子 著

其它小说连载

简瑶阿斯莫是《和恶魔合他嫌我脏把我扔进了洗衣机》中的主要人在这个故事中“爱说话的小包子”充分发挥想将每一个人物描绘的都很成而且故事精彩有创以下是内容概括:主要角色是阿斯莫,简瑶的脑洞小说《和恶魔合他嫌我脏把我扔进了洗衣机由网络红人“爱说话的小包子”创故事精彩纷本站纯净无广欢迎阅读!本书共计106951章更新日期为2026-01-06 15:19:36。该作品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和恶魔合他嫌我脏把我扔进了洗衣机

主角:简瑶,阿斯莫   更新:2026-01-06 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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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表姐简瑶说我身上戾气太重,印堂发黑,需要找大师“净化”一下。

我看着镜子里自己那张因为熬夜赶稿而蜡黄的脸,觉得她说的有道理。

于是我跟着她去了一个据说是“得道高人”的地下室。高人一身黄袍,手持木剑,

围着我念念有词,最后大喝一声,将一碗符水泼在我脸上。我当时就感觉不太对劲。这符水,

一股子隔夜麻辣烫味儿。然后我两眼一黑,晕了过去。醒来时,我脑子里多了一个声音。

那声音优雅又磁性,带着一股子古早霸总味儿。他说:“你好,卑微的凡人,

我是地狱七君主之一,执掌秩序与美学的君王,阿斯莫。”我:“……说人话。

”他沉默了三秒,用一种忍无可忍的语气说:“你这房租还有三个月到期,赶紧搬,

这房子配不上我。”我:“?”不是,哥们,你谁啊?住在我脑子里还嫌我房子不好?

1.我叫乔乐,一个平平无奇的网文写手。唯一的特长,

可能就是能把十几平米的出租屋住出垃圾填埋场的气质。而现在,这个“垃圾场”里,

多了一位看不见的“大爷”。“凡人。”脑子里的声音再次响起,

带着一种评估商品般的挑剔。“你的颅腔环境堪忧,思维混乱无序,简直像一锅滞销的猪脑。

”我抓了抓油得能炒盘菜的头发。“大哥,你到底是什么东西?怎么在我脑子里?

”“再说一遍,我是阿斯莫。”那声音冷哼一声,似乎很不满我用“东西”来形容他。

“至于为什么……得感谢你那个愚蠢的表亲和那个更愚蠢的江湖骗子。

”“他们的劣质仪式撕开了一道微小的空间裂缝,而我,恰好路过。”我懂了。

我这是被碰瓷了。还是被一个地狱君主。我深吸一口气,试图冷静。“那……阿斯莫大人,

您看怎么才能离开我的脑子?”“离开?”他轻笑一声,笑声里充满了嘲讽。

“这个物质位面的法则对我形成了禁锢,我暂时无法脱离你这个简陋的‘容器’。

”“在找到回去的方法之前,你,就是我的居所。”我眼前一黑。

这意思是我得跟他“同居”了?“首先,我们得约法三章。”我拍了拍床板,

试图掌握主动权。“第一,不许偷看我洗澡上厕所!”阿斯莫的声音带上了一丝惊恐和恶心。

“你那未经雕琢的、充满了脂肪与赘肉的躯体?凡人,请不要侮辱我的审美!

”我的拳头硬了。“第二,不许随便控制我的身体!

”“只要你不试图用你那沾满薯片渣的手去触碰任何东西,我或许可以考虑。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正捏着薯片的手。气氛一度非常尴尬。“第三!”我加重了语气。

“不许对我的生活指手画脚!”阿斯莫沉默了。长久的沉默。就在我以为他默认了的时候,

他用一种咏叹调般的悲怆语气开了口。“神啊,看看这肮脏的地板,这发霉的墙角,

这堆积如山的垃圾……这不是居所,这是对‘存在’这个概念的侮辱!”下一秒,

我的右手不受控制地抬了起来。“啪”的一声,薯片袋被精准地扔进了五米外的垃圾桶。

一个完美的抛物线。我惊了。我没这准头啊。紧接着,我的身体自己站了起来,

用一种我从未有过的、带着军训教官般严苛的步伐,走到了杂物堆前。“你要干什么!

”我在脑子里尖叫。“清理。”阿斯莫的声音冷得像冰。

“在我的意志被这片污秽彻底腐蚀之前,执行最基础的净化程序。”然后,

我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双手,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开始收拾屋子。叠衣服,所有衣角对齐,

精确到毫米。擦桌子,顺时针三圈逆时针三圈,光洁如新。扫地,从墙角开始,

绝不放过任何一粒灰尘。我,乔乐,一个懒癌晚期患者,被迫开始了大扫除。

我的身体在挥汗如雨,我的灵魂在哭天抢地。“住手!那是我攒了三个月的外卖盒!

可以卖钱的!”“闭嘴,凡人。这些滋生的霉菌会损害你的呼吸道,进而影响我的居住体验。

”“我的手办!别用消毒水喷我的限量版手办!”“一个劣质的聚合物,关节处还有脱模线,

丑陋至极。”我的手拿起抹布,毫不留情地擦了上去。两个小时后,

我瘫在焕然一新的沙发上,感觉身体被掏空。出租屋干净得像个样板间。地板反光,

空气清新。我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因为我知道,这不是结束。这只是开始。2.第二天,

我顶着两个黑眼圈醒来。昨晚,阿斯莫嫌弃我的睡姿不符合人体工学,

强行控制我的身体摆成一个“大”字。他说这叫“星辰吐纳式”,有助于能量循环。

我只觉得像在十字架上睡觉。“起床。”脑子里的声音准时响起,比闹钟还准。

“根据我的计算,你还有四十五分钟的通勤时间,而你洗漱、更衣、用餐需要二十七分钟,

时间紧迫。”我翻了个身,把头埋进枕头。“别吵,再睡五分钟……”“警告,

你的深度睡眠已结束,赖床只会导致多巴胺分泌紊乱,引发日间精神萎靡。”我不想理他。

下一秒,我的腿自己动了。一个标准的鲤鱼打挺。我,一个四肢不勤的废柴,

居然做出了鲤鱼打挺。我一脸懵逼地坐在床上。阿斯莫冷哼。“效率低下的热身方式,

但对你来说够用了。”我被迫洗漱,被迫换衣服,甚至被迫用牙线清理了牙缝。

阿斯莫对我的衣品表达了强烈的谴责。“这件起球的卫衣,这条褪色的牛仔裤……凡人,

你的审美简直是一场灾难。”他强行让我换上了一件我压箱底的、为了面试买的白衬衫。

“虽然质地低劣,剪裁粗糙,但至少……是干净的。”这是他能给出的最高评价。

我生无可恋地走出家门,感觉自己像个提线木偶。到了公司,我一屁股坐在我的工位上。

我的工位,是我的另一个“舒适圈”。便利贴贴满了显示器,

桌上散落着各种零食和没喝完的饮料瓶。“哦,我的眼睛……”阿斯莫发出了痛苦的呻吟。

“这无序的混乱!这色彩的暴力!这是对秩序之神的公然挑衅!”我赶紧在脑子里安抚他。

“冷静!这是我的个人风格!叫……凌乱美!”“美?”阿斯莫的声音充满了鄙夷。

“如果混乱就是美,那混沌星域的古神就是宇宙第一名模。”就在这时,我的主管,

一个地中海发型的中年男人,端着茶杯走了过来。“小乔啊,昨天那个稿子怎么样了?

客户催得紧啊。”我立刻堆起笑脸。“王哥,快了快了,今天肯定能给您。

”这是我的职场生存法则:永远说快了。王主管满意地点点头,又开始了他的每日说教。

“年轻人,要多上心,你看你这桌子,乱糟糟的,工作态度要从细节抓起嘛。

”我点头哈腰:“是是是,您说得对。”突然,我感觉我的嘴唇不受控制地动了。

一个清晰、冷静、不带任何感情的声音从我嘴里发出来。

“一个连自己的发际线都管理不好的中年人,有什么资格对别人的桌面秩序提出建议?

”空气瞬间安静了。王主管脸上的笑容僵住了。周围同事的键盘声也停了。

所有人都用一种看勇士的眼神看着我。我疯了。我居然当众嘲讽了主管的地中海!“乔乐!

”王主管的脸涨成了猪肝色。“你,你胡说八道什么!”我快哭了。

我在脑子里对阿斯莫疯狂咆哮:“你干了什么!我要被开除了!

”“我只是陈述了一个客观事实。”阿斯莫的语气平静无波。“而且,

他的茶杯里有三片茶叶梗,两片茶叶叶,比例失调,这严重影响了茶多酚的均匀释放。

一个对自己饮品都如此草率的人,不值得尊重。”我嘴唇再次不受控制地张开。“另外,

根据您杯中茶叶的沉浮状态和茶渍的分布,我推断您这杯茶已经泡了超过四个小时,

重复冲泡的劣质茶叶会释放重金属,为了您的健康,建议您立刻倒掉。”我说完,

还对着王主管露出了一个礼貌而疏远的微笑。那笑容,绝对不是我的。那是属于阿斯莫的,

属于一个地狱君主的,对凡人愚蠢行为的终极鄙视。王主管哆嗦着嘴唇,指着我,

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最后,他把茶杯重重一摔,怒吼一声“你给我等着”,气冲冲地走了。

我僵在原地,感觉我的职业生涯,已经走到了尽头。3.一整个上午,

我都在同事们同情又幸灾乐祸的目光中度过。午休时间,我躲在楼梯间,一边啃着面包,

一边在脑子里跟阿斯莫吵架。“你毁了我的工作!我下个月的房租怎么办!

”“一份毫无前途、压榨你剩余价值的低等工作而已,有什么可惜的?

”阿斯莫的语气轻描淡写。“以你的资质,就算没有我,也迟早会被淘汰。

”我被他噎得说不出话。虽然是事实,但太伤人了。“凡人,与其抱怨,

不如想想如何提升自己。”阿斯莫说。“比如,你正在看的这本网络小说,《霸总他带球跑,

球是保龄球》,简直是文字垃圾。逻辑不通,情节幼稚,浪费生命。”我手一抖,

手机差点掉了。这是我追了三个月的文!“还有你写的那些东西。”他继续补刀。

“《穿成怨种师尊后我改修功德》,设定老套,人物扁平,唯一的优点是更新够快,

满足了读者最低级的阅读需求。”我感觉心口中了一箭。这是我赖以生存的饭碗啊!“住口!

你不懂网文!”我气得大喊。“我当然不懂。”阿斯莫坦然承认。

“我只懂得以最优美的结构、最精准的词汇、最震撼人心的情节,构建一个完美的故事。

而你写的,是厕纸。”我决定不理他了。再聊下去,我怕我会当场心肌梗塞。下午,

王主管果然没让我好过。他抱来一堆陈年旧档,让我整理成电子版。“小乔,

既然你这么能干,就把这些弄一下吧。下班前我要。”那堆文件,比我还高。

同事们向我投来同情的目光。我认命地坐下来,开始打字。一个小时后,我眼睛都快瞎了。

“效率太低了。”阿斯-莫终于忍不住了。“你的打字速度是每分钟六十个字符,

错误率高达百分之五,简直是原始人的工作方式。”“你行你上啊!”我在脑子里回怼。

“如你所愿。”下一秒,我的手指像抽筋一样在键盘上飞舞起来。我只能看到一片残影。

屏幕上的文字像瀑布一样往下刷。哒哒哒哒哒——办公室里只剩下我一个人的键盘声,清脆,

有力,充满了节奏感。同事们都惊呆了。连路过倒水的行政小姐姐都停下了脚步,

张大嘴巴看着我。不到半小时,那堆小山一样的文件,全部变成了排版精美的电子文档。

我活动了一下有些发僵的手腕,感觉有点不真实。阿斯莫在脑子里发出满意的叹息。

“虽然使用的是最简陋的工具,但总算恢复了我百分之一的工作效率。

”我看着屏幕上堪比教科书的文档,心情复杂。这魔鬼,好像……也不是一无是处?

就在这时,我的手机响了。是简瑶。“乐乐啊,在忙吗?”她声音甜得发腻。“有事吗?

”我对她没什么好气。要不是她,我怎么会惹上这么个大麻烦。“哎呀,你别生气嘛。

我听说那个大师好像不太靠谱,你没事吧?”她假惺惺地问。“我好得很。”我咬着牙说。

“那就好。对了,晚上有空吗?我妈做了你最爱吃的红烧肉,过来一起吃饭呀。

”我正想拒绝,阿-莫的声音突然响起。“答应她。”“为什么?

”“我从你的记忆里感知到,这个叫简瑶的雌性生物,曾多次对你进行精神打压,

并以此为乐。”阿斯莫的声音冷了下来。“这种低劣的、破坏秩序的行为,必须得到纠正。

”我心里一动。说实话,我也很想挫挫简瑶的锐气。“好啊。”我对电话那头说。

“我下班就过去。”4.下班后,我按照阿斯莫的指示,换上了那件白衬衫。

他还强迫我化了个淡妆。看着镜子里那个眉目清晰、气质冷然的自己,我有点陌生。“很好。

”阿斯莫评价道。“虽然你的五官平平无奇,但至少现在看起来像个智慧生物了。

”谢谢您嘞。我打车到了简瑶家。她家住在一个高档小区,三室两厅,装修豪华。一开门,

简瑶看到我,愣了一下。“乐乐,你今天……有点不一样啊。”她上上下下打量着我,

眼神里带着一丝探究。我姑妈,也就是简瑶的妈妈,热情地把我拉了进去。“乐乐来啦,

快坐,饭马上就好。”饭桌上,摆满了丰盛的菜肴。我姑父也在,他是个沉默寡言的男人,

冲我点了点头。一家人其乐融融。如果忽略简瑶时不时投来的挑衅目光的话。“乐乐,

听说你今天在公司把你们主管给怼了?”她夹了一筷子青菜,状似无意地问。

我姑妈的脸色立刻变了。“怎么回事啊乐乐?你好不容易找到这份工作,可不能任性啊!

”“没什么。”我还没来得及解释,嘴巴又不受控制了。

“我只是指出了一个管理者在形象和专业素养上的双重缺失。”声音不大,

但清晰地传到了每个人耳朵里。姑妈和姑父都愣住了。简瑶的嘴角勾起一抹得意的笑。

“乐乐,你怎么能这么说王主管呢?他也是为你好。”“为我好?”我的嘴角也勾了起来,

是一个冰冷的、属于阿斯莫的弧度。“让他人整理五年以上无人问津的陈旧档案,

并要求在四小时内完成,这不叫为我好,这叫滥用职权和职场霸凌。”“你!

”简瑶的脸色变了。“你别胡说,你怎么知道是五年以上的档案?”“很简单。

”我拿起筷子,指了指桌上的红烧肉。“就像这盘红烧肉,虽然用了大量的糖和酱油来掩盖,

但我依然能从肉质的纤维和脂肪的分布中,判断出这块五花肉在冷冻室里待了至少三个月。

”“同样的道理,那些档案纸张的泛黄程度、油墨的氧化率以及灰尘的菌落构成,

都清晰地指向了它们的真实年龄。”我说完,全场死寂。姑妈手里的碗“啪”一声掉在地上。

姑父震惊地看着我妈。简瑶的脸一阵红一阵白。阿斯莫在我的脑子里冷笑。“跟我斗?

这个凡人还太嫩了。”我低头扒饭,心里爽得一批。让你天天内涵我!让你天天给我穿小鞋!

今天就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地狱级抬杠!“乐乐,你……”姑妈想说什么,但被简瑶打断了。

“妈,乐乐就是工作压力太大了,说胡话呢。”她强行挽尊,给我夹了一块最大的红烧肉。

“乐乐,你尝尝,这可是我妈的拿手菜。”我看着碗里那块油汪汪的肉,胃里一阵翻涌。

阿斯莫的声音充满了嫌恶。“高油,高糖,高热量,简直是垃圾食品的集合体。

吃下去会增加百分之三十的心血管疾病风险。”我正想把肉拨开,简瑶又开口了。“对了,

乐乐,你还在写你那个小说吗?叫什么……《我的金手指是二手压缩包》?我看了几章,

感觉……挺一般的。”她做出一个很中肯的表情。“现在网文不好干吧?你看我,

上个月光是稿费就拿了两万多呢。我跟我们编辑关系可好了,你要不要我帮你推荐一下?

”她炫耀着她的新手机,屏幕上是她的稿费到账短信。这是她的老套路了。先贬低我,

再炫耀自己,最后假惺惺地表示要帮助我。我以前总是被她堵得哑口无言。但今天,

不一样了。我还没开口,阿斯莫已经气炸了。“放肆!区区一个码字工,

竟敢用如此低劣的成就来炫耀!”“她那篇所谓的爆款文,我刚才抽空扫了一眼,

充满了语法错误和逻辑漏洞,简直是对文字的亵渎!”“乔乐!反击她!

让她知道什么是真正的‘降维打击’!”我深吸一口气,压下心里的火气。我不能当众发飙。

我得用更“文明”的方式。我放下筷子,看着简瑶,露出了一个温和的微笑。“表姐,

你真厉害。”简瑶得意地扬了扬下巴。“还行吧,主要是读者喜欢。”“是啊。”我点点头。

“我刚刚也抽空拜读了一下你的大作,确实……很有风格。”“尤其是第三章,

主角在被退婚的当晚,捡到了一个失忆的魔尊,然后第四章,魔尊就成了她的忠犬男友。

这个情节转折,非常……出人意料。”简瑶的笑容僵了一下。“那是为了加快节奏。

”“当然。”我继续微笑。“但是,你有没有考虑过一个问题?”“什么问题?

”“一个能徒手捏爆星球的魔尊,就算失忆了,

他的肌肉密度和骨骼强度也是普通人的数百倍。根据能量守恒定律,

他每天至少需要摄入五十万大卡的能量才能维持基本生命活动。”“换算一下,

他每天需要吃掉半吨米饭,或者两百只烤全羊。”“所以,问题来了。”我盯着简瑶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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