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向卧室的方向。门开着,灯没开,只有手机屏幕的残光照亮我发白的指关节。
壁纸上是一张我们的合照,他故意把嘴撅成奇怪的形状,我嫌弃地别开脸,但嘴角的弧度出卖了一切。
我盯着那张照片,忽然发现一个细节。
照片里,他的右手食指,正好按在快门键上。
指纹锁录的就是那根手指。
### 二、装睡
“它”每天早上七点起床。
七点零五分浴室水龙头响,七点十分剃须刀的嗡鸣,七点十五厨房里咖啡机开始运作。它说咖啡豆最好是现磨,速溶的喝多会中风。它走之前在我床头放了杯水,杯子底下压一张便签:明天降温,大衣在衣柜最左边——他活着时也这样。
不一样的是它从来不说早安。我也从来不睁眼。
规则二:每晚十点前必须睡着,但没说白天不能醒。我在这间屋子里继续当一只冬眠的动物,白天睡觉,晚上装睡。隔着卧室门板,听它的每一声动静。
第五天晚上,它加班回来晚。指纹锁响,鞋底蹭过玄关垫子,水杯搁在茶几上,接着是漫长的沉默。客厅没有开灯,电视也没开。
“念念。”它的声音隔着门板传来,“我知道你没睡。”
我抓紧被角。
“你呼吸太快了,”它说,“睡着的人不会每分钟心跳一百二十下。”
死一样的安静。它的影子从门缝漏进来,一动不动,像一道黑色的水渍。然后它叹了口气,和第一天晚上一样的叹息,很轻,疲惫的,加班到深夜终于躺上床的那种。
“睡吧。”它说,脚步声远去。
我确定自己当时没有出任何声音。但那个瞬间我突然想起一个细节:我躺在沙发上的角度,正好对着玄关。客厅的灯全关了,只有电视待机灯那一点红光。这点红光足够正常人看到模糊的轮廓,但绝不可能看清一个人的呼吸频率。
更不可能数脉搏。
除非——它不是用眼睛在看。
第二天,我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