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之
之本,何为师,何为?
传授业,方为师者。
何为?之本,活之技,德己,修至,摆脱因果业力,轮回,方为。
何为?守正,守己,真,理,野兽凶兽般单维,斩断客之漠、恶之贪婪,正义仁义之事,守自与之基,结善除恶,方为。
些话,于正岁,便已雏形。
青脚,个叫柳坳子,零零散散几户,世代以种田采药为。于正就里。
父亲于老根个老实巴交庄稼汉,母亲刘氏操持务,纺线织布贴补用。于代贫农,到于正辈,于老根咬送私塾,只盼儿子能识几个字,将当个账先,用像自己样里刨。
私塾先姓陈,个岁老童,考半辈子也没个秀才,便设馆教,混饭。陈先教只教两样:《字经》背,《百姓》记。若问“字为何么”,便瞪:“祖宗传,只管记!”若问“理么”,便拍:“纪,懂么理?自然就懂!”
旁被骂几回,便再敢问。唯独于正同。
讲“之初,性本善”,于正举问:“先,性本善,为何里王娘儿子偷鸡摸狗?候也吗?”
陈先怔,随即恼羞成:“放肆!圣之言,岂容质疑?站着!”
于正便站着。
站累,便槛,望着处。
正初,葱茏,鸟雀过。于正着着,忽然起几随父亲采药,见两只野狗争只兔,撕咬得鲜血淋漓。景,至今忘。
又起王娘儿子,些偷邻鸡,被抓打顿,回还跟王娘嚷嚷“为己诛灭”。
于正忽然:若教,与野狗何区别?
陈先教,教却“只管记自然懂”。算教吗?
很久,直到夕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