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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收留的狼崽子,后来成了整个地下城的王

danmdanm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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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小说推《她收留的狼崽后来成了整个地下城的王》是danmdanm创作的一部青春虐讲述的是阿野阿野之间爱恨纠缠的故小说精彩部分:阿野是作者danmdanm小说《她收留的狼崽后来成了整个地下城的王》里面的主人这部作品共计76241章更新日期为2026-02-20 13:37:33。该作品目前在本完构思新颖别致、设置悬念、前后照简短的语句就能渲染出紧张的气内容主要讲述:她收留的狼崽后来成了整个地下城的王..

主角:阿野   更新:2026-02-20 14: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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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觉得我疯了。一个普通女孩,自告奋勇去黑帮。那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

我不仅去了,还活着回来了。不仅活着回来了,还成了帮主的闺女。不仅成了闺女,

还自己拉起了一支队伍。不仅拉了队伍,还把整个地下城搅得天翻地覆。后来有人问我,

你是怎么做到的?我想了想。可能是因为,我从来不把他们当人。——题记一我叫姜晚,

二十三岁。三个月前,我还是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女孩。普通的长相,普通的学历,

普通的工作,普通的工资。普通到扔进人堆里都找不出来。普通到我妈给我介绍对象的时候,

对方一听我的条件,连面都不想见。“太普通了。”媒人说,“人家想找个有点特点的。

”我妈气得直跺脚,我倒是没什么感觉。普通有什么不好?安全。但后来我发现,

普通也有普通的坏处。太容易被欺负了。那天晚上下班,我被人堵在巷子里。三个男的,

喝了酒,满嘴脏话,不让我走。我喊救命,没人应。我往后退,没退路。我闭上眼,

心想完了。然后——一声闷响。堵在最前面那个人直挺挺地倒下去。

后面两个人还没反应过来,也被打晕了。我睁开眼,看见一个中年男人站在我面前。

五十来岁的样子,穿着黑色风衣,手里拿着一根甩棍。他看着我,笑了笑。“小姑娘,

没事了。”我愣在原地,半天没动。他收起甩棍,转身就走。“等等!”我喊住他。

他回过头。“你叫什么名字?”他愣了一下,然后笑了。“问别人名字之前,

是不是该先报自己的?”“姜晚。”“姜晚,”他点点头,“记住了。”他又要转身。

“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他这次没回头。“道上的人叫我三爷。”三爷。后来我才知道,

他是这个城市地下势力的掌控者。人称“三爷”,地下城的王。那天晚上,

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脑子里全是那个男人转身离开的背影。他救了我,

却连名字都不想告诉我。什么意思?觉得我不配知道?觉得我太普通了,不值得?

我越想越睡不着,越想越气。第二天,我请了假。第三天,我又请了假。第四天,

我把工作辞了。我妈疯了。“姜晚!你疯了?!你辞职干什么?!”我没解释。

因为我也不知道怎么解释。我只是觉得,不能再这么普通下去了。那天之后,

我开始查三爷的资料。网上能查到的很少。但少不代表没有。

我把他所有公开露面的场合都翻出来,一个一个看。看他的说话方式,看他的行事风格,

看他的喜好习惯。看了一个月,我得出一个结论。这个人,缺一个女儿。不是真的缺。

是他的独生女,三年前出车祸死了。从那以后,他就再没笑过。我知道,机会来了。

那天晚上,我站在他常去的那家会所门口,等着他。十点整,他的车到了。他下车,看见我,

愣了一下。“是你?”“是我。”“你怎么在这儿?”“等你。”他看着我,

目光里有一丝意外。“等我干什么?”“我想跟你混。”他笑了。那个笑,和那天晚上一样。

“小姑娘,你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吗?”“知道。”“那你还敢来?”“敢。

”他看了我一会儿,然后摇了摇头。“回去吧。”他转身往里走。“三爷。”他停住脚步。

“我知道你女儿的事。”他的背影僵了一下。“我不是来替代她的。”我继续说,

“但我想让你知道,这世上还有人愿意叫你一声爸。”沉默。很长很长的沉默。

然后他转过身,看着我。那目光里,有什么东西在动。“你叫什么来着?”“姜晚。

”“姜晚,”他说,“明天下午三点,来这个地方。”他递给我一张名片。然后他走了。

我站在原地,看着手里的名片。上面只有一个地址。二第二天下午三点,

我准时到了那个地址。是一栋老式写字楼,外面看着破破烂烂的。进去之后,

才发现别有洞天。有人带我穿过走廊,坐电梯,再穿过走廊,最后停在一扇门前。“进去吧。

”我推开门。里面是一个很大的办公室。三爷坐在办公桌后面,旁边站着几个人。

那几个人的目光落在我身上,像看一只误入狼群的羊。我走过去,站在他面前。“来了。

”“来了。”他看着我,忽然笑了。“你知道站在我旁边这几个人是谁吗?”“不知道。

”“他们都是跟了我二十年的人。”他说,“一个个都是刀尖上舔血过来的。”我没说话。

“你知道他们刚才跟我说什么吗?”“什么?”“他们说,你是个来路不明的小丫头,

让我别信你。”我笑了。“他们说得对。”他愣了一下。“我确实来路不明,”我继续说,

“也确实是个小丫头。你确实不该信我。”他看着我,目光里多了一点东西。“那你还来?

”“来。”“为什么?”“因为我不想再当普通人了。”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他站起来,

走到我面前。“姜晚,”他说,“你知不知道,这条路一旦走上,就回不了头了?”“知道。

”“不怕?”“不怕。”他看着我,看了很久。然后他笑了。那个笑,和之前都不一样。

是真正开心的笑。“好,”他说,“从今天起,你是我闺女。”旁边那几个人愣住了。

我也愣住了。虽然这是我来的目的,但真听到他说出来,还是有点不真实。

“爸……”我喊出这个字的时候,他的眼眶红了。后来我才知道,那天是他女儿的生日。

三年来,第一次有人喊他爸。三从那天起,我成了三爷的闺女。道上的人叫我“大小姐”。

有恭敬的,有不服的,有等着看我笑话的。我知道,我现在的地位,全靠他。他活着,

我就是大小姐。他要是倒了,我就是第一个被扔出去喂狼的。所以我必须有自己的势力。

开始招兵买马的时候,所有人都觉得我疯了。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丫头,

想在地下城拉起一支队伍?做梦呢?但我真的拉起来了。用的是三爷给我的钱,

用的是我自己琢磨出来的办法。不招那些老油条,太滑。不招那些有背景的,太杂。

专招那些没人要的,没路走的,被所有人抛弃的。给钱,给饭吃,给活路。这些人,

比谁都忠心。队伍慢慢扩大。从几个人到几十个人,再到上百个人。三爷看着,什么都没说。

但我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满意。有一天,他忽然问我。“晚晚,你以后想干什么?

”我想了想。“把你的事业做大。”他愣住了。然后他笑了。“好,”他说,“我等着看。

”四那个少年,是三个月后出现在我面前的。那天我去城东的一个场子办事,路过一条巷子,

听见里面有动静。走过去一看,一群人围着一个少年。十五六岁的样子,瘦得像竹竿,

脸上全是伤。但眼睛很亮。像狼。那群人不知道在逼他干什么,他不肯,他们就打。

一拳一拳,一脚一脚。他不躲,也不喊疼。就盯着他们看,一个一个地看。

好像要把他们的脸都记住。我站在巷口,看了很久。那群人打够了,骂骂咧咧地走了。

少年从地上爬起来,擦了擦嘴角的血,转身要走。“站住。”他停住脚步,回过头。看见我,

他愣了一下。然后他的眼神变了。变得戒备,变得警惕,像一只被逼到墙角的狼。我走过去,

站在他面前。他比我矮半个头,但看人的时候,脖子梗着,不肯低头。“叫什么?

”他抿着嘴,不说话。“问你呢。”还是不说话。旁边跟着的人凑过来,小声说:“大小姐,

这小子是个刺头,没人管得了。”我没理他,继续看着这个少年。他的眼睛很黑,

黑得看不见底。但那黑里面,有什么东西在烧。是恨。是求生欲。是野性。“这个人,

”我用下巴点了点,“我要了。”旁边的人愣住了。“大小姐,他……”“我说,我要了。

”当晚,这个少年被打包好,送到了我的房间。门打开的时候,他站在门口,

穿着一身洗干净的衣服,脸上还是那些伤。但那双眼睛,还是那么亮。他看着我,

目光里有一点委屈,有一点倔强,还有一点……害怕?我坐在椅子上,看着他。他站在门口,

一动不动。月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他的脸上。那张脸,洗干净了还挺好看。唇红齿白,

眉清目秀。像个瓷娃娃。但那双眼睛,是狼的眼睛。“进来。”他走进来,站在我面前。

我指了指床边。“坐。”他坐下。我看着他。他看着我。沉默。尴尬的沉默。过了很久,

他才开口。“你……想干什么?”他的声音有点抖。我愣了一下。

然后我反应过来——他以为我要干什么?我看着他那张强装镇定、但眼睛里全是害怕的脸,

忽然想笑。“你觉得我要干什么?”他不说话。但脸红了。红到耳根。我站起来,

走到他面前。他下意识往后缩了一下。但又停住了,梗着脖子,抬头看着我。那眼神,

任谁看了都心疼。我叹了口气。然后——“滚。”他愣住了。“什么?”“我说,滚出去。

”他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我转身,坐回椅子上。“让人把你送过来,是我的意思。

但让他们送你来这儿,不是我的意思。”他看着我,眼睛里全是不解。

“我这里不养没用的东西,”我继续说,“你想留下来,得自己挣。”他沉默了一会儿。

然后他站起来。走到门口,他忽然回过头。“我叫阿野。”然后他推门出去了。那天晚上,

我大发雷霆。把送他来的人骂得狗血淋头。“谁让你们把他送我房间的?!

”他们吓得跪在地上,不敢吭声。“以后再让我发现这种事,自己滚!”后来,

关于那晚的事,传出了各种版本。有人说大小姐不满意,把人扔出来了。有人说那小子不行,

被退货了。还有人说大小姐根本就是做做样子,其实什么都没干。

只有阿野知道那晚发生了什么。后来有一次,他问我。“那天晚上,你为什么让我走?

”我想了想。“因为你还小。”他愣了一下。“我不小了。”“在我眼里,你就是个崽子。

”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他说:“我会长大的。”我看着他,笑了。“那就等长大了再说。

”五阿野留下来了。从最底层做起。端茶倒水,跑腿送信,打扫卫生。什么都干,

什么都不挑。但他和别人不一样。别人干活是为了混口饭吃。他干活,

是为了记住所有人的脸。后来我才发现,他在给自己织网。记住谁是谁的人,谁和谁有关系,

谁能用,谁不能用。三个月后,他已经摸清了整个场子的底细。半年后,

他成了我最信任的人。有一天,有人来场子闹事。不是什么大势力,

就是几个不长眼的小混混,喝了酒来砸场子。我正准备让人把他们扔出去,

阿野忽然站起来了。“大小姐,让我去。”我看了他一眼。他比以前高了不少,也壮了不少。

脸上的稚气褪去了一些,但那双眼睛还是那么亮。“行。”他出去了。三分钟后,

那几个小混混躺在地上,哭爹喊娘。阿野站在他们中间,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

就像那天在巷子里,他被人围着打的时候一样。只是这一次,站着的是他。我靠在门框上,

看着这一幕。心里忽然有个念头——这小子,养大了。后来,阿野开始跟着我办事。

他话不多,但记性极好。见过一面的人,永远记得。听过一次的事,不会忘。

而且他有个本事,特别厉害——他能看出来,谁在说谎。不是靠推理,不是靠证据。

就是直觉。“他说话的时候,眼睛往左飘了三下。”他说。“他刚才摸了一下鼻子。

”“他心跳加快了。”我听着他说的这些,觉得这简直是个怪物。“你怎么知道的?

”他想了想。“习惯了。”“什么习惯了?”“以前在街上混的时候,”他说,

“不学会看人,活不到现在。”我沉默了。这小子,到底经历过什么?后来我问过他一次。

他只说了四个字。“不记得了。”但我看见他眼睛里有什么东西闪了一下。

那是他不想让我知道的东西。我也就没再问。六关于阿野不行的传言,是那件事之后传开的。

其实根本没什么。就是有一天,我去他房间找他,他正在换衣服。我推门进去,他愣住了。

我也愣住了。他光着上半身,站在那儿,脸腾地红了。我扫了一眼,然后——“瘦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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