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陆屿年的第五年,我为他改掉了所有的坏毛病,
不乱吃飞醋,不乱说没营养的话,
不再追着他出席任何场合。
甚至会在他兄弟开玩笑说我浑身马臭味时,主动陪笑。
我谨言慎行,努力地扮演着合格的港城夫人。
直到他养的金丝雀舞到了我面前,打翻了我手里递酒的托盘,
「陆屿年,这就是你家那个驯马的黄脸婆?」
「不如让她跟我比一比,我看看野生的能不能比过我这个马术协会的…」
原来将我这个驯马女调教成合格的港圈夫人后,他又爱上了另外一匹野马,
我轻抚着小腹,决定打掉这个来之不易的孩子。
随后拨通了婆婆的电话:
「五年之期到了,我输了,我会如约离开港城!」
……
陆屿年的兄弟端着酒杯,大声嘲弄:
「陆太太是不是刚从马房过来?这味儿,够冲的。」
陆屿年却头也没抬,温柔地给身边的女人剥着葡萄,
似乎根本没有听到旁人对我的羞辱。
新晋的马术新星宋芷伊开口:
「嫂子,大家也是好心提醒,你好歹也是屿年哥哥的老婆,怎么天天跟那些畜生混在一起?」
众人哄笑成一团,宋芷伊笑着含住葡萄,还故意舔了一下陆屿年的手指。
他爱我的时候,喝的水是送到嘴边的,想吃的水果是先剥好皮的。
可这样的爱现在转移给了别人。
我端起酒杯,走到他兄弟凯文面前,笑得体面:
「凯文哥真会开玩笑,我今天喷的是爱马仕大地,看来是买对了,闻起来确实像刚下过雨的草场。」
他笑了笑,却没接我的酒,任由酒杯碎了一地,
玻璃碴划伤了我的脚面,鲜血溢出,陆屿年扫了一眼,什么都没说。
若是23岁的我,此刻早就一杯酒泼回去了。
那时候,只要有人敢瞧不起我,陆屿年都会像头护食的狼一样冲上去,把对方揍得跪地求饶。
他会为了哄我开心,包下整个港城的霓虹灯广告牌,向我道歉。
会在我耳边姿态极低地唱一夜歌哄我,哪怕会跑调,可他看向我的眼神温柔宠溺。
可现在的陆屿年,只是跟着外人一起冷眼旁观,眉头微皱,似乎在嫌弃我丢了面子。
而28岁的我,早已被他亲手剔去了犟骨,学会了把所有难堪都生吞下去,化解成无伤大雅的玩笑。
我穿着磨脚的高跟鞋,学着吃带血的牛排,学着听那些虚伪的恭维。
我把马靴和骑装收进箱底,努力成为他想要的「港城太太」。
可陆屿年身边的女人,从只有我,
变成我数不清的新人。
他对哄我也早没了当初的耐心。
讽刺的是,那个让他此刻眼神拉丝的宋芷伊,却像极了五年前的我。
一样的张扬,一样的热爱马术,一样野性难驯的「纯粹」。
陆屿年看她的眼神,和当年看我时一模一样。
宋芷伊高傲地抬起下巴,
「陆太太,比一场?」
他身边的朋友已经开始起哄,
「可以啊,阿年,又找了个小野马?」
「这个可比家里的带劲多了。」
陆屿年走过来,挡在了我和宋芷伊中间。
「芷伊年纪小,说话没规没矩的,你别跟她计较。」
没有解释,没有在意我会不会多想,只是担心我会为难她。
我鼻子一酸,牵强扯出笑容:
「宋小姐,有机会的话,我会和你比一场。现在我身体不太方便…」
宋芷伊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我会这么平静。
凯文他们笑得更大声了。
「啧啧,陆太太这是真不懂还是在装?」
「小三都骑到头上了还这么客气,陆太太不愧是被屿年调教过的。」
陆屿年这时端起酒杯,淡淡道:
「对,她现在确实听话,就是像一杯放久了的白开水。」
言外之意,我让他没劲。
他说得轻描淡写,像是在评价一件用旧了的物品。
包厢的房门关上,我默默退出去,早已泪流满面,
我为了他终于变成了温顺的“家马”,他却觉得腻了。
透过门缝,我看到宋芷伊已经跨坐在陆屿年腿上,两只手勾着他的脖子,红唇贴着他的嘴,吻得难舍难分。
陆屿年的手也没闲着,在她腰上游走。
那种热烈和急切,像极了我们刚在一起时。
旁边的人在起哄吹口哨。
这种事以前发生过很多次,
第一次抓到时,我差点撕了那个嫩模,
他只是皱着眉说,「叶兰依,你能不能懂事一点?」
每次我都像个正宫娘娘一样,只要陆屿年肯回家,我就能当作什么都没发生。
但是这一次,不一样,我是真的不要他了。
陆屿年带着一身酒气回来,
等我像往常一样质问他或者挂上嗔怒的表情。
可我只是从他身边走过,绝口不提,
他把我拥入怀中,掏出一个丝绒盒子。
「叶兰,我只是玩玩,陆太太的位置永远是你的,港圈男人都是这样的……」
盒子弹开,罕见的帕拉伊巴碧玺,火彩绚烂。
曾几何时,他为了送我一块像样的石头,曾徒步翻越海拔五千米的雪山去挖一块碧玺,
而现在就是用刷卡的昂贵垃圾来打发我,
我伸手一挥,盒子被打翻在地,
陆屿年愣了一瞬,随即满脸怒意:
「叶兰依,你别太过了!我教你的体面你都忘了?」
「你以为你现在是谁?港城人人羡慕的陆太太?是不是忘了自己是那个从马背上爬下来的驯马女!」
他兄弟们取笑我的话,从他嘴里说出来,杀伤力放大了百倍。
我没回应,只是静静地看着他发疯。
他气急败坏,摔门而去,
原来不止我对这段婚姻没了耐心,他也一样
我打车去了城中村的一家地下诊所,
冰冷的器械没入身体的一瞬间,我却后悔了,
这个孩子,是这五年里,唯一完完全全属于我的。
我几乎是连滚带爬地逃离了,
我要藏好这个孩子,带走他,
陆家手眼通天,要是让他们知道我怀了陆家的种,我这辈子都别想离开港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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