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我,苏小糖,一个银行卡余额不足1500块的倒霉蛋,因为穷到交不起房租,误打误撞成了顶流陆砚舟的助理。
入职第一天我就发现这位顶流不对劲——他看我的眼神像在看一盘红烧肉,而且每天早上我的工位上都会神秘出现一杯热拿铁,杯套上还写着“早上好”三个大字。我以为是田螺姑娘,结果是顶流本流。
更离谱的是,他把我锁在消防通道里,对我说:“我在追你。”
我当场吓得心率飙到180,差点拨打120。
我闺蜜说这是天上掉馅饼,我说这是天上掉铁饼——砸头上会死人的好吧?八千万粉丝一人一口唾沫就能把我淹死。
但还没等我决定要不要逃命,网上先炸了。我的照片、手机号、家庭住址被全网扒光,评论区清一色“心机女配不上哥哥”。我躲在出租屋里瑟瑟发抖,心想这下完了,工作没了,命也要没了。
然后这位顶流开了一场直播。
对着几千万在线观众,他掏出一本破破烂烂的《小王子》,上面贴着一张便利贴,写着我的名字——是我六岁时候写的。
他说:“这本书是一个小女孩十七年前借给我的。我一直在找她。现在我找到了。”
他又说:“她六岁的时候咬过我屁股。牙印还在。”
————等等等等。
什么屁股?什么牙印??我怎么不记得了???
他说,我六岁那年,抢了他的冰棍,他不给,我就咬了他一口。咬的还是那个不可描述的部位。咬完还把剩下半根冰棍塞给他,说“分你一半”。
就因为半根冰棍,他记了我十七年。
就因为半根冰棍,他踏进了娱乐圈,站到了最高处,发誓要让我找到他。
就因为半根冰棍,我姥姥给他寄了十二年的笋干,备注写着“屁股赔偿金”。
……我现在压力很大。
全网都说我是他的“白月光”。可我只想知道——那个牙印到底是不是蚊子包???
以及,我现在跑还来得及吗?
(来不及了。这个男人等了我十七年,他不可能放我走了。)
温馨提示:本文含大量沙雕情节、社死现场、以及一直死活不承认自己咬过顶流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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